十八屆三中全會將于11月9日~12日在京召開,國資國企改革迎來新動向。
“目前正在認真準備國資國企改革方案,爭取三中全會后盡快出臺,形成上下聯動的改革局面。”日前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透露。
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獲悉,下一步,國資委將推動企業在改制上市、兼并重組、項目投資等方面積極引入民間資本和戰略投資者,全面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,并深入探索分類監管的途徑和方式。
一名國資委內部人士聞悉國企改革方案將出的消息后認為,目前國資國企改革面臨的最大問題,是“缺乏一個明確的思路”,國資委需要厘清兩個關鍵,一是國有企業的治理問題,二是體制機制問題,即制度細節方面的厘清。
改革方案將推進股份制改革
在黃淑和看來,我國國有企業仍處在市場化改革的關鍵階段,“即將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,將對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做出新的部署”。
黃淑和日前在全國國資監管政策法規暨指導監督工作座談會上表示,根據放寬市場準入、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改革要求,推動企業在改制上市、兼并重組、項目投資等方面積極引入民間資本和戰略投資者,全面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,三中全會后爭取盡快出臺國資國企改革方案。
在產業優化升級方面,黃淑和透露,改革將以提高技術含量、增加高附加值、增強競爭力為重點,促進國有企業現有資源向產業鏈的關鍵環節集中、向價值鏈的高端集中,著力打造形成一批具有競爭優勢和地方特色的支柱企業。
黃淑和表示,十八屆三中全會后,國資委將著手開始探索分類監管,健全完善責任追究制度,提升國資監管效能,指導企業抓緊建立健全境外法律風險防范機制。
改革思路待厘清
“現在改革面臨的最大問題,是一些基本的認識問題還沒搞清楚”,上述內部人士直言,在這樣的前提下,出臺的改革舉措亦難站穩腳跟,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國企發展。
據國資委公開數據,今年1~8月份,由于外需不足,內需預期不穩定,企業增長模式和經營方式還比較粗放等多重原因,不少地方監管企業經濟效益出現明顯下滑的現象。
所謂的“基本問題”,單純從學術角度來看,包括國有企業的定義,以及“什么是國企改革”等基礎性質的概念問題。比如央企很多已經產權主體多元化,那么擁有非國有股權的是否算國企?
“長期以來,出來改革的舉措很多,深究起來,突破性的改革舉措并不常見”,上述人士表示,實際上,不管是股份制改革,還是改制上市、兼并重組、項目投資,都須建立在基本問題厘清的基礎上,才能行之有效地推動改革。
他認為,接下來,國資委需要厘清的兩個關鍵在于,一是國有企業的治理問題,即做實董事會制度的迫切性;二是體制機制問題,即制度細節方面的厘清。
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獲悉,2012年底,國資委提出未來要擴大董事會試點范圍,優化董事履職責任,完善外部董事的選聘、評價機制,完善董事會和外派監事會的工作機制。但截至目前,“董事會制度沒有做實”,上述內部人士指出,而且國資委尚未明確自己出資人的身份,不僅做了董事會該做的事,總經理職責范圍內的也一并包攬,這樣并不利于央企的良性發展。
而在體制機制的問題上,“例如涉及113家央企,大約數量有七八百人的高管任免權,這個是可以嘗試放開的”,上述內部人士對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說,這是繼做實董事會制度之后的第二個關鍵改革著力點,未來國資委應在厘清制度安排的基礎上,只掌控制度安排的執行即可,給央企放開一些發展空間。